纪晓岚在历史上真实存在,他历官左都御史,兵部、礼部尚书、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管国子监事致仕,还是《四库全书》总纂修官。后来嘉庆上台后,果断干掉了和珅,倒是对纪晓岚还不错,在他死后还给他赐了碑文“敏而好学可为文,授之以政无不达”卒后谥号文达,被后世称为文达公。纪晓岚的政绩嘛,不太显著,除了编纂《四库全书》以外,他还写作了一部奇书:《阅微草堂笔记》。这部书特别奇,简直就是骨骼惊奇,即便从现代眼光来看,也非常之……黄暴。譬如他开篇就写了一个聚众强奸的故事,一个地痞流氓叫吕四,他带着一伙手下强奸一个过路的美女,事毕,发现那个女人竟然是自己的老婆……这……然后他羞愧难当跳河自杀了(你看,还是个烈性汉子,死得好!)嗯,他还写过雷雨天,天降神龙,神龙落到了一处玉米地里,然后把看玉米的老头子给爆菊了……他还喜欢嘲笑老夫子,说一个老夫子,特别正直严肃,他在一次夜宿荒野时,给另外一个老头讲这世上根本没有鬼怪,引用了好多圣人之言,讲得简直蓬荜生辉,舌绽莲花。另外一个老头觉得他讲得太对了,然后哧溜一下,化成一缕青烟飞走了(另一个老头就是鬼怪)。哦,纪大烟袋还是个深度的性瘾患者,他每天吃十斤猪肉,还“日御五女”,这个嘛,咱们有不少年纪比较小的读者,怕带坏小孩纸,就不多解释了。你们看,纪大烟袋写了那么玄乎的东西,自己还口口声声说“都是真事儿”,结果举国上下,交口称赞,连鲁迅都盛赞他:“惟纪昀本长文笔,多见秘书,又襟怀夷旷,故凡测鬼神之情状,发人间之幽微,托狐鬼以抒己见者,隽思妙语,时足解颐。”今天要讲的,是纪晓岚在《阅微草堂笔记》里讲的一个故事,关于鬼魂喊冤的。制府可是个大官,这是总督,正二品,一般还要授尚书衔,是个很能捞钱的肥差事。结果有一天晚上,唐总督在书房看卷宗时,突然外面狂风大作,阴气连连,而且外面传来了一阵冤鬼哭诉的声音。掀开帘子看看,发现外面跪着一个人,浑身是血,舌头倒伸出来,分明是一个恶鬼,当场把婢女给吓昏倒了。这唐总督也是一身正气,浑然不怕,他昂首走出去,喝道:何家小鬼,胆敢滋事?那小鬼纳头便拜,哭诉说自己是一个冤鬼,他被隔壁张三杀死了,结果官府糊涂啊,倒判了李四杀人,这枉害了无辜,让小人在地底下做鬼也不安心。第二天,他让手下重查案子,手下仔细核查了,说没有问题。后来唐总督就跟心腹说了实话,说不是他不信任手下,实在是冤鬼示警,不得不防啊。手下倒是一个仔细的人,他问了唐总督,那鬼是化成一缕青烟走的,还是翻墙走的。手下点点头,他第二天仔细查了查官府大院,发现院墙上有一行脚印,心里就明白了。他禀报唐总督,说那个“鬼”,肯定是李四家请的江湖高人假扮的,这鬼都是化成一缕青烟,怎么能留下脚印呢?唐总督大喜,说:对对对,李四那厮,还想欺瞒本官,赶紧拉下去砍头,砍头!后来这个故事一时传为美谈,成为了一个警示官员勤勉正直的案例,也是纪晓岚的代表作。唐执玉这个人真的存在,他是康熙四十二年的进士,是一个很有作为的能臣,而且还是一个汉人,在那个时代,是很不容易的。唐老先生去世时,纪晓岚才九岁,压根不是一个时代的人。纪晓岚这个故事的原型,是一个叫富察氏的人,这种人才能做到那么高的位置。说到富察氏,前几天写人参故事时,我们写到过一个,白公子手下那个掌柜老富,他就是富察氏后人。老富说,纪晓岚这个人吧,尖酸刻薄,“貌寝短视”(就是其丑无比,还是个大近视眼),所以乾隆很不喜欢他,觉得他影响朝仪形象。他倒是不怕,谁要是看不起他,他就编排谁的故事,他确实讲故事讲得好,在民间有一群粉丝,就跟现在的大V差不多,谁不服分分钟挂你!他写的富察氏是一个二品大员,因为收受了贿赂,想给一个杀人犯脱罪,就假托冤鬼上诉,将证据确凿的案子发回重审,稀里糊涂判了另外一个人死罪,将杀人犯给放了。纪晓岚知道,那年头啊,人命不值钱,尤其是汉人的命,你就是告御状,也奈何不了富察氏,还不如写写故事恶心恶心他。后来纪晓岚去八大胡同嫖娼时,得意之余,将这事情给他宠爱的姑娘说了。那姑娘把事情汇报给了富察氏门人,那边连夜找人说情,又给纪大烟袋送了上千两银子,搞了个危机公关,才堪堪把事情给压下去。后来纪晓岚就把故事改了改,假托了康熙年间名臣唐总督的名义,把故事改头换面给写进了作品里。我们几个也哈哈大笑,问老富:那到底有没有鬼魂报冤呢?他说,纪晓岚开始写得确实是真事,当时张三家给他祖上送了一个白嫩嫩,灵巧巧的妹纸,嫁给他做了小妾,所以他才会徇私枉法,不是单纯为了钱。当时都是一言堂,哪有那么多狗屁规矩,直接一句话,说梦里鬼魂喊冤,那肯定就是错了,重审都不需要,直接把张三给放了,把李四砍了脑袋了。结果有天晚上,白嫩嫩的小妾突然就口吐白沫,说她是那个枉死的李四,他死得冤啊,不光自己白死了,死后还进不了祖坟,现在尸骨在城东三里外的河滩上,每天晚上吃风挨冻,真是可怜啊!这富察氏听得也是浑身发抖,心里也怕被人给设计了,于是暗暗找人寻访了一下,发现死去的李四也是个书香门第,家风很严,因为儿子杀人,所以老太爷一怒之下,不准让人收尸,就给他尸身随便丢在了城外河滩处,不多不少,正好是城东三里。这富察氏只能暗暗叫苦,想着这事情千万不能泄露出去,尤其不能被那个纪大烟袋知道,赶紧请了法源寺的高僧,以给自己母亲做寿的名义,让他们去城东三里外做了一场水陆超度法事,才把事情给压下去。老富意犹未尽,说纪大烟袋就是多事,不过这小子也没落好,后来他祖上暗暗使劲儿,给他参了一本,后来弄去了南疆吃沙子。没想到,他去了新疆后,反而如鱼得水,到处搜集各地的奇闻怪事,反而搞出了一部奇书,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。不过老富对这部书评价很低,说这都是胡说八道嘛,他写的什么鬼玩意儿,什么怪异的教派、各种怪物奇兽,有独角巨蛇(这巨蛇张嘴一吸,几十米外的野鸡群被它一口吸入口中),有蜥蜴人(这蜥蜴比人还大,能直立行走),还有鳞甲人(人身上结满了鳞片,像古松鳞片一样,眼珠是死白色的,没有瞳孔,生食马肉)。老富最后感慨:南疆那是什么地方,那些都是野人嘛!他成天和一帮野人混在一起,那还有好啊!旁边一直歪着头睡觉的须发皆白的老头子,微微睁开了眼,朝这里看了一眼。白公子不动声色,亲自给老富倒了一杯茶,让他喝茶,喝茶。老富喝多了,他接过茶,继续说:纪大烟袋胡说最厉害的,是说南疆有麒麟兽!这麒麟兽啊,生活在火山底下,天气炎热之地,就是吐鲁番那边,这玩意儿有半间屋子那么大,浑身冒火,以水牛为食,金赤金鳞,据说是千年才出一个的异兽。纪大烟袋说,大雪山深处,藏着许多隐世的高人,不拘人间历法,可以指挥巨鹰、藏獒,被当地人传为仙人。老富骂道:这是什么胡扯蛋的仙人,竟然降下法旨,说二百年后会有真仙出来,所以需要开圣宴迎接,这主菜就是这麒麟瑞兽。因为这麒麟是火兽,烟火气太盛,所以他们要把麒麟封在大雪山的冰窟里,百年后才能褪去火气,那肉据说晶莹剔透,仿佛水晶一般,不过凡人不能吃。老富说:你想啊,这麒麟是瑞兽,是半神,据说是龙的儿子。你吃了龙的儿子,就不怕龙报复你?老富笑了:这世上还有人敢吃麒麟?难不成是给皇帝吗?这时,旁边一个发须洁白的老头子冷冷地说:皇帝和麒麟一样,都是龙的儿子,他怎敢吃麒麟?莫不是骨肉相残,兄弟相食?老富说:那还真是稀奇了,看来能吃麒麟的,只有仙人了。白公子赶紧打圆场:喝酒,喝酒!哈哈哈,就是不知道这麒麟是什么滋味的啊!只有旁边的生一宝宝低声说了一句:那肉太硬,膻味又重,谁爱吃那腌臜东西……